教师教育学院召开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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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下午3点教师教育学院召开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部署会,会议由郝红英院长主持,教师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证考试办公室渠二平主任以及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渠二平主任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在本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中,我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个专业被划定为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简称免试认定改革)试点专业,本次未被划入面试认定改革范围的专业继续执行《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学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

郝红英梳理了教师资格认定与改革工作的政策脉络,指出当前师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存在直接认定、免试认定和参加国考三种形式,有些学院面临三种形式并存的情况,工作难度较大。她强调各师范类专业分管领导要清晰知晓和准确把握本学院不同年级师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途径,将改革信息及时传达给学院教师和学生;6个试点专业要认真执行按照教育部及我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务必重视和做好专业教师、学生线上研修学习工作,保证研修质量,为我校后期积极申请扩大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奠定基础;本次未被划入面试认定改革范围的专业,学院一方面要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学生产生误解,另一方面要为学生参加国考提供指导和帮助,提高考试过关率。